血液透析的频率需根据患者肾功能、并发症及个体情况综合判断,通常每周进行2~3次,每次4小时左右,具体遵医嘱调整。
1、肾功能衰竭程度
终末期肾病患者若残余肾功能极低或无尿,通常需要每周透析3次,每次4小时,以充分清除体内代谢废物和多余水分。若残余肾功能较好,可适当减少至每周2次,但需密切监测血肌酐、尿素氮等指标。
2、并发症情况
合并高钾血症、严重水肿或心力衰竭时,可能需要临时增加透析频率至每周3~4次。对于血压稳定、营养状态良好的患者,在医生评估后可维持每周2次透析,同时配合低钾低磷饮食。
3、个体化差异
体重超过70kg或代谢率较高者,往往需要延长单次透析时间至4.5~5小时。老年患者或存在心血管疾病者,可采用每日短时透析方案,每次2~3小时、每周5~6次,以减轻心脏负荷。
患者需每月复查肾功能、电解质和血常规,每3个月评估透析充分性指标(Kt/V大于等于1.2)。透析间期体重增长应控制在干体重的3%~5%,每日尿量少于400ml时应严格限水。治疗方案调整需由肾内科医生根据化验结果和临床表现综合决定,切忌自行更改透析频率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