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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反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江一平 中医科 主任医师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三甲

十八反是中药配伍禁忌的核心内容之一,主要涉及某些药物合用可能产生毒性或副作用。其具体内容通常包括乌头反贝母、甘草反甘遂、藜芦反人参等三类配伍禁忌,临床需严格遵循以避免不良反应。

1、乌头反贝母

乌头类药材(如川乌、草乌、附子)不宜与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等同用。中医理论认为,乌头性烈辛热,而贝母等药物多具清热化痰功效,两者药性相冲,可能增强毒性反应,导致心悸、麻木等不适。

2、甘草反甘遂

甘草与甘遂、大戟、海藻、芫花存在配伍禁忌。甘草具有调和药性的作用,但与甘遂等峻下逐水药同用时,可能减弱后者疗效或引发水肿加剧。现代研究显示,此类配伍可能增加胃肠道刺激风险。

3、藜芦反人参

藜芦不宜与人参、丹参、玄参、沙参、细辛、芍药配伍。藜芦性味苦寒,具有涌吐风痰的功效,而人参等补益类药物与之药效相悖,合用可能导致呕吐、眩晕等不良反应,影响正气恢复。

中药配伍需严格遵循传统理论和临床规范,十八反涉及的药物组合在历代医籍中均有明确记载。患者使用中药前应咨询专业中医师,避免自行混合使用可能存在禁忌的药物,以确保用药安全和疗效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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