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宫素正确用于催产引产需严格遵循医学规范,通常包括剂量调整、给药方式、产程监测、禁忌症评估以及个体化方案制定等步骤,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1、剂量调整
缩宫素使用需从小剂量开始,初始剂量一般为每分钟0.5-2毫单位,根据宫缩强度和频率逐渐调整。每30-60分钟增加1-2毫单位,直至达到有效宫缩(10分钟内3-5次宫缩,持续40-60秒)。过量使用可能导致宫缩过强或胎儿窘迫。
2、给药方式
需通过静脉滴注给药,使用输液泵精确控制滴速。禁止肌肉注射或快速推注,否则可能引发子宫强直性收缩。用药期间需持续监测输液管路通畅性,避免剂量波动。
3、产程监测
持续电子胎心监护必不可少,需同时观察宫缩持续时间、间隔时间和强度。如出现胎心率异常(如晚期减速或胎心过缓)、宫缩过频(10分钟超过5次)或过强(持续时间超过90秒),需立即停药并给予宫缩抑制剂。
4、禁忌症评估
使用前需排除头盆不称、胎盘早剥、前置胎盘、严重妊娠高血压等禁忌症。多胎妊娠、经产妇、瘢痕子宫等情况需慎用,必要时结合超声评估胎儿体位及胎盘位置。
5、个体化方案
根据孕妇宫颈成熟度、胎位、孕周及病史制定方案。初产妇宫颈评分不足时,需先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促宫颈成熟。用药期间需每小时记录宫口扩张及胎头下降情况,总用药时间不宜超过8小时。
使用缩宫素时应配备急救设备,医护人员需全程监护。孕妇出现剧烈腹痛、阴道异常出血或胎动减少时需立即终止给药。治疗后需密切观察产后子宫复旧情况及出血量,完成引产后仍需监测母婴生命体征至少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