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心监测的起始时间需根据孕期阶段及孕妇具体情况而定。通常建议在孕早期通过B超确认胎心,孕中期选择性监测,孕晚期则需规律进行胎心监护。
1、孕早期
首次胎心监测一般在孕6-8周通过阴道或腹部B超进行,主要用于确认是否为宫内妊娠及胚胎存活。此时胎心率正常范围为100-120次/分,随着孕周增长逐渐加快至110-160次/分。若该阶段未检测到胎心,需结合血HCG、孕酮等指标排除胚胎停育可能。
2、孕中期
孕12周后可通过多普勒胎心仪间断监测,但非必须检查项目。此阶段胎心率趋于稳定,正常值维持在120-160次/分。对于存在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因素的孕妇,建议从孕28周开始增加监测频次,每周1-2次以评估胎儿宫内状态。
3、孕晚期
常规胎心监护应从孕32-34周开始,每周进行1次无应激试验(NST)。进入孕36周后需每周2次监护,重点关注胎心基线变异、加速及减速情况。对于双胎妊娠、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等特殊情况,监护时间可能提前至孕28-30周,并根据病情调整监测方案。
建议孕妇严格按照产检医院制定的监护计划进行检查,特别是存在胎盘功能减退、胎动异常等情况时,需及时就医进行持续胎心监护。日常需注意记录胎动变化,发现胎动明显减少或消失应立即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