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检时间表通常包含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的常规检查项目,需根据妊娠阶段调整检查内容。定期产检有助于监测母婴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孕早期检查
孕早期(妊娠12周前)需进行基础血液检查,包括血常规、血型、乙肝五项、梅毒和艾滋病筛查等。通过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排除宫外孕风险。部分孕妇需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测或遗传病筛查,评估妊娠风险。
2、孕中期检查
孕中期(妊娠13-28周)需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孕16-20周),包括血清学检测或无创DNA检测。妊娠20-24周需完成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大排畸),观察胎儿器官发育情况。24-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OGTT试验),评估血糖代谢状态。
3、孕晚期检查
孕晚期(妊娠29周后)需增加胎心监护(NST),每周或每两周监测胎儿宫内安危情况。妊娠32周后通过B超评估胎儿体位、羊水量及胎盘成熟度。临产前需复查凝血功能、肝肾功能及传染病指标,制定分娩计划。
建议孕妇严格按照产检时间表完成检查,若出现胎动异常、腹痛或阴道出血等情况需立即就诊。每次产检需携带既往检查报告,便于医生动态评估妊娠状态,确保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