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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症状符合ICD-10抑郁症诊断标准

黄鹏 精神科 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三甲

ICD-10抑郁症诊断标准中,核心症状主要包括心境低落、兴趣或愉悦感丧失以及精力不足或疲劳感,其他常见症状涉及注意力、自我评价、睡眠、食欲等方面。通常需满足至少两条核心症状及多条其他症状,并持续两周以上方可诊断。

1、心境低落

这是抑郁症的核心症状之一,表现为持续的情绪低落、悲伤或空虚感,患者常描述“高兴不起来”或“心里像压着石头”。这种心境变化通常每天大部分时间存在,且与环境刺激无关,可能伴随晨重夜轻的节律变化。

2、兴趣或愉悦感丧失

患者对既往热衷的活动明显失去兴趣,如社交、爱好或工作。即使参与活动也难以获得满足感,可能出现情感麻木状态。部分患者会回避人际交往,逐渐与社会脱节。

3、精力不足或疲劳感

约80%患者存在不明原因的持续疲乏,日常简单活动如洗漱都会感到费力。这种疲劳感休息后无法缓解,常伴随主观认知的精力下降,影响工作学习效率。

其他诊断相关症状包括注意力集中困难、自我评价过低、无价值感或过度自责、睡眠障碍(早醒或嗜睡)、食欲体重明显变化、反复出现死亡或自杀意念等;其中认知症状表现为记忆力减退、决策困难,生理症状可能涉及躯体疼痛、消化紊乱等非特异性表现。

若出现上述多种症状且持续影响社会功能,建议及时至精神心理科就诊。诊断需由专业医生通过临床访谈、量表评估排除其他疾病,切勿自行对照诊断标准。早期规范的药物治疗联合心理干预可显著改善预后,具体治疗方案需个体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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