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通常包括法医临床学检查、影像学检查、功能评估等步骤,需由专业机构进行。具体鉴定流程需结合损伤类型和恢复情况综合判断。
1、法医临床学检查
法医通过视诊、触诊等方式对伤口、瘢痕、骨折等体表及内部损伤进行初步评估,记录损伤部位、形态、愈合状态等特征。例如锐器伤需判断创口深度,烧伤需评估面积及深度。
2、影像学检查
借助X线片、CT、MRI等技术明确骨骼、内脏、神经等组织的损伤程度。如颅脑损伤需通过CT观察出血范围,脊柱骨折需MRI评估脊髓压迫情况。
3、功能评估
对损伤导致的肢体活动障碍、器官功能受损等进行量化分析。例如关节活动度测量、肌力测试、听力或视力检查等,判断是否构成残疾或劳动能力丧失。
4、治疗与恢复情况
结合临床治疗记录及愈后效果,评估损伤是否遗留永久性功能障碍。如颅脑损伤后认知障碍需神经心理学测评,骨折愈合后是否影响承重功能。
5、多学科会诊
复杂案例需联合外科、神经科、眼科等专家共同讨论,确保鉴定结果客观全面。例如复合伤可能涉及多个器官系统损伤的综合评判。
建议在损伤稳定后及时申请鉴定,并保留完整的病历和检查报告。鉴定需由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完成,结果可作为法律赔偿或刑事责任认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