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衰竭的严重程度因人而异,一般需要根据具体病情发展阶段和并发症情况进行判断。多数情况下,早期心衰竭通过规范治疗可以控制,但病情进展到晚期可能危及生命。
心衰竭的严重性与不同分期有关。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的分期标准,Ⅰ级患者日常活动不受限,症状轻微;Ⅱ级患者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后可缓解;Ⅲ级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轻微活动即出现症状;Ⅳ级患者在静息状态下也会出现呼吸困难等严重症状。分期越晚,病情越严重。
合并症会显著影响病情严重程度。若患者同时存在急性心肌梗死、恶性心律失常或肾功能衰竭等并发症,可能出现心源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等危重情况,这类患者的病死率可达到40%-60%。规范治疗后的病情转归也是重要判断标准,及时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β受体阻滞剂等药物治疗,配合心脏再同步化治疗的患者,5年生存率可达50%-70%。
确诊心衰竭后应及时到心血管内科就诊,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超声心动图、脑钠肽检测等检查。日常生活中需严格限制钠盐摄入,每日食盐量不超过5克,保持体重波动在2公斤范围内。患者应遵医嘱服药,避免擅自调整利尿剂剂量导致电解质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