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的可行性需要根据具体孕周及检查结果综合判断。若怀孕时间在49天以内且经B超确诊为宫内妊娠,通常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药流;若怀孕时间过短或存在宫外孕可能,则不建议盲目药流。
1、孕周是否合适
药物流产适用于停经小于等于49天且超声检查显示孕囊直径小于等于2.5cm的情况。刚怀孕但未明确具体孕周者,需通过末次月经和B超计算孕周,过早进行可能导致胚胎残留。
2、是否宫内妊娠
药流前必须经阴道超声确认孕囊位置,排除宫外孕风险。刚怀孕5周内可能因孕囊过小无法显影,此时进行药流存在误诊宫外孕的风险,易引发腹腔大出血。
3、是否存在禁忌症
患有肾上腺疾病、血液病、青光眼等禁用前列腺素类药物者不可药流。近期有生育要求需保胎者,或存在带器妊娠、过敏体质等情况也需谨慎选择。
建议尽快到正规医院妇科就诊,完善血HCG、孕酮检测及超声检查。医生会根据胚胎发育情况、子宫形态等制定个体化方案,必要时需结合清宫术终止妊娠。切忌自行购买流产药物,以免引发不全流产或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