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测量视力通常需要准备标准视力表、确保适宜光线、保持标准距离、规范遮盖单眼以及准确记录结果。测量时需严格遵循步骤,以保证结果的可靠性。
1、准备标准视力表
应使用国际通用的标准视力表,如斯内伦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视力表需印刷清晰无反光,视标大小按照1分视角原理设计,通常悬挂在距被测眼5米的位置,若空间不足可采用3米距离配合反光镜使用。
2、确保适宜光线
检查环境照明应达到300-500勒克斯,避免光线直射被测者眼睛或造成视力表反光。诊室宜采用均匀无影照明系统,必要时使用专业视力灯箱,确保视标对比度符合ISO标准。
3、保持标准距离
被测者应端坐于距离视力表5米的位置,视线与1.0视标平行。若使用投影式视力检查设备,需根据设备参数调整测试距离,并确保被测者头部保持正直,不可前倾或侧视。
测量完成后应及时记录双眼裸眼视力及矫正视力,建议每6-12个月进行常规视力检查。对于学龄儿童、糖尿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应增加检查频次。若发现视力下降超过两行或出现视物模糊、重影等症状,应尽早就诊眼科进行验光、眼压测量、眼底检查等专业评估,排除屈光不正、青光眼等眼部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