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通常可以在5-8周进行第一次B超检查,具体时间需根据检查目的及个体情况决定。B超检查是孕期评估胎儿发育的重要方式,但需在医生指导下合理选择检查时机。
一、孕期B超检查时间
1.孕早期5-8周
通过经阴道或经腹部B超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风险,观察胎芽及原始心管搏动情况。此时可初步判断胚胎着床位置是否正常。
2.孕中期11-14周
进行NT检查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结合血清学筛查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此阶段可同步观察胎儿头颅、四肢等基础结构的初步发育。
3.孕中期20-24周
开展胎儿系统超声筛查(大排畸),全面检测器官发育状态,包括心脏结构、唇腭裂、脊柱完整性等重大畸形排查。此时羊水量充足便于多角度观察。
4.孕晚期28-32周
评估胎儿生长指标是否符合孕周,检测胎盘成熟度及羊水指数,筛查晚发型畸形如脑室扩张等。此阶段可判断胎位是否适合自然分娩。
二、注意事项
1.检查频次控制
无高危因素者整个孕期建议4-5次B超检查,避免过度检查。前置胎盘或妊娠期高血压等特殊情况需遵医嘱增加监测次数。
2.检查前准备
早孕检查需提前憋尿充盈膀胱以便观察子宫情况,中晚孕检查前需排空膀胱。穿着宽松衣物便于暴露腹部检查区域。
3.检查方式选择
孕早期优先选用经阴道超声提高检测精度,孕12周后常规采用经腹超声。三维/四维彩超建议在特定孕周由医生判断是否需要。
孕期应按时完成规律产检,所有影像学检查均需在专业产科医师指导下进行。若出现阴道出血、腹痛等异常症状,需立即就医进行针对性超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