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肌炎可能引起心力衰竭、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等并发症,需根据病情及时干预。
1、心力衰竭
心肌炎导致心肌细胞损伤后,心脏收缩和泵血功能下降,可能引发呼吸困难、下肢水肿、乏力等症状。治疗时需遵医嘱使用利尿剂(如呋塞米片)、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如卡托普利片)等药物,严重者需考虑心脏移植。
2、心律失常
炎症累及心脏传导系统时,可能发生房颤、室性早搏等异常心律,患者常有心悸、头晕等表现。一般通过胺碘酮片、美托洛尔片等药物控制,必要时需植入心脏起搏器或进行射频消融术。
3、心源性休克
重症心肌炎患者因心脏排血量骤减,可能出现血压下降、四肢湿冷、意识模糊等休克症状。需立即使用多巴胺注射液等血管活性药物,并联合主动脉内球囊反搏等机械辅助装置维持循环。
心肌炎患者应严格卧床休息,避免加重心脏负荷。恢复期需限制体力活动3-6个月,定期复查心电图和心脏超声。日常饮食注意低盐低脂,保证优质蛋白摄入,出现胸痛持续不缓解或晕厥等急症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