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近视手术的禁忌证主要包括年龄限制、角膜条件不足、全身性疾病、眼部活动性病变以及屈光度不稳定等。患者需经过严格术前评估,排除禁忌后方可考虑手术。
1、年龄限制
未满18周岁或超过50周岁的人群通常不建议手术。青少年眼球发育尚未稳定,术后可能出现屈光回退;中老年患者因晶状体调节功能下降,可能合并老视或白内障,影响手术效果。
2、角膜条件不足
角膜厚度低于480微米、角膜扩张性疾病(如圆锥角膜)或严重干眼症患者禁止手术。激光切削会减少角膜基质厚度,若剩余角膜过薄可能引发继发性圆锥角膜。术前需通过角膜地形图、角膜厚度测量等检查评估安全性。
3、全身性疾病
未控制的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瘢痕体质等患者手术风险较高。糖尿病可能影响角膜修复,自身免疫性疾病易引发角膜溶解,瘢痕体质可能导致角膜愈合异常。
4、眼部活动性病变
角膜炎、青光眼、严重睑缘炎等活动性炎症需先治疗。感染性角膜炎可能因手术加重病情,青光眼患者术后激素使用可能升高眼压,睑缘炎可能增加术后感染风险。
5、屈光度不稳定
近两年内近视或散光每年进展超过50度者不宜手术。术后可能出现屈光状态波动,导致欠矫或过矫。建议观察至少1年,确认度数稳定后再评估手术可行性。
患者术前需接受裂隙灯检查、眼压测量、泪液分泌试验等十余项眼科检查,并详细告知全身病史。术后需严格遵医嘱使用抗生素滴眼液,避免揉眼及游泳,定期复查角膜愈合情况。任何手术都存在风险,需与医生充分沟通后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