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手术的禁忌症主要包括年龄未满18岁、存在眼部活动性病变以及患有全身性疾病等。这些情况可能影响手术效果或增加术后风险,需在术前严格评估。
1、年龄未满18岁
由于青少年眼球发育尚未完全稳定,屈光度数可能持续变化,过早手术可能导致术后再次出现近视。通常建议年满18岁且近两年内近视度数增长不超过50度的人群考虑手术。
2、眼部活动性病变
如角膜炎、结膜炎、青光眼、严重干眼症或圆锥角膜等疾病患者,手术可能加重炎症反应或导致角膜结构异常。需先通过药物或手术控制原发疾病,待病情稳定后再评估手术可行性。
3、全身性疾病
患有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等免疫系统疾病者,术后角膜愈合能力较差,易发生感染或角膜瓣愈合不良。此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因激素水平波动可能影响角膜形态,通常建议分娩或断奶后再考虑手术。
存在上述禁忌症者应暂缓手术计划,术前需通过角膜地形图、眼压测量、泪液分泌试验等全面检查评估眼部条件。若经医生评估后符合手术指征,可选择全飞秒激光、半飞秒激光或晶体植入等术式,但需严格遵循术后用药和复查要求,避免揉眼、游泳等行为,以降低并发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