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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卡铂治疗期间有哪些禁忌症

楚瑞阁 肿瘤科 主任医师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三甲

卡铂治疗期间的禁忌症主要包括过敏、严重骨髓抑制、严重肾功能不全、妊娠哺乳期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患者需严格遵循医生指导,避免擅自调整用药方案。

1、过敏

对卡铂或其他铂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皮疹、呼吸困难、血压下降等过敏反应,严重时可导致过敏性休克。初次用药需在医生监护下进行,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并接受紧急处理。

2、严重骨髓抑制

卡铂可能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导致白细胞、血小板减少。治疗前需评估血常规,若存在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低于50×10⁹/L,应暂停用药并给予升白细胞、输注血小板等支持治疗,待指标恢复后再考虑继续使用。

3、严重肾功能不全

卡铂主要通过肾脏代谢,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的患者需禁用或调整剂量。用药期间需定期监测肾功能,必要时进行水化治疗促进药物排泄,避免加重肾损伤。

4、妊娠哺乳期

卡铂可能通过胎盘屏障或乳汁分泌,导致胎儿畸形或影响婴儿发育。妊娠期女性需严格避孕,哺乳期应暂停母乳喂养至少1周。若治疗期间意外怀孕,需立即与医生沟通评估风险。

5、药物相互作用

卡铂与氨基糖苷类、呋塞米等肾毒性药物联用可能增加肾损伤风险;与活疫苗同时使用可能引发感染。治疗期间应告知医生正在服用的所有药物,包括中药和保健品,避免相互作用影响疗效或增加毒性。

卡铂治疗期间需定期监测血常规、肝肾功能及电解质水平。若出现发热、出血倾向、尿量减少或神经毒性症状(如耳鸣、肢体麻木),应及时就医。患者应保持充足水分摄入,避免接触感染源,治疗结束后仍需遵医嘱定期复查评估远期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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