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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群不宜食用百合?

徐信群 普内科 主任医师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三甲

百合虽然营养丰富,但并非适合所有人群。通常脾胃虚寒者、过敏体质者以及孕妇等特殊群体不宜食用百合,以免引发不适。

1、脾胃虚寒者

百合性微寒,可能加重脾胃虚寒人群的腹胀、腹泻、食欲不振等症状。此类人群食用后易出现腹部冷痛、大便溏稀等不良反应,日常建议选择温性食材如山药、红枣等调理。

2、过敏体质者

部分人群可能对百合中的蛋白质或多糖成分过敏,表现为皮肤瘙痒、红疹、喉头水肿等症状。曾有食用百合后出现过敏性休克案例报道,过敏体质者首次食用应谨慎测试。

3、孕妇

百合含有秋水仙碱等生物碱成分,大量摄入可能刺激子宫收缩。孕妇体质敏感,尤其在孕早期胚胎着床不稳定阶段,建议在医生指导下控制摄入量,避免引发胎动不安等情况。

需注意百合作为药食同源食材,正常人群每日鲜品食用量建议不超过50克,干品不超过10克。若食用后出现恶心呕吐、皮肤灼热感等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摄入并就医。特殊人群在食用前建议咨询中医师或营养师,根据体质进行合理膳食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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