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辐射感染者需要的医疗干预主要包括去除污染、支持治疗、药物治疗、骨髓移植以及手术治疗等。具体措施需根据辐射剂量、损伤部位及严重程度进行选择,并严格遵医嘱执行。
1、去除污染
对于体表或体内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患者,需立即进行洗消处理。体表污染可通过淋浴、剪除污染衣物等方式清除;体内污染可口服活性炭、硫酸铝等阻止吸收,必要时进行洗胃或导泻。
2、支持治疗
辐射可能导致多器官功能受损,需针对性维持生命体征。例如通过静脉补液纠正脱水,输注红细胞和血小板改善贫血及出血倾向,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同时监测电解质和器官功能。
3、药物治疗
针对不同辐射损伤使用特定药物。普鲁士蓝可促进铯、铊等放射性核素排出,二巯丙磺酸钠适用于汞污染,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可改善骨髓抑制。疼痛明显时可使用布洛芬、曲马多等镇痛药物。
4、骨髓移植
当受到8戈瑞以上全身照射时,骨髓造血功能可能完全丧失。此时需进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同时配合免疫抑制剂预防移植物抗宿主病,该治疗需在无菌层流病房中进行。
5、手术治疗
严重皮肤烧伤需清创植皮,合并内脏出血或穿孔需急诊手术修复,远期恶性肿瘤需根据病理类型选择根治性切除。手术时机需综合评估患者全身状况和辐射损伤阶段。
核辐射损伤属于危急重症,建议立即前往具备放射医学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治疗过程中需注意隔离防护,严格监测放射性物质排泄情况,后续需长期随访观察迟发性损伤。切勿自行使用偏方或药物,所有治疗方案应在放射医学专家指导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