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疾病是否需要手术一般需根据具体病情判断。甲状腺恶性肿瘤、较大的良性肿瘤引起压迫症状或甲状腺功能亢进经药物治疗无效时,通常建议手术治疗。部分良性结节或甲状腺炎通常无需手术干预。
1、甲状腺恶性肿瘤
病理确诊为甲状腺乳头状癌、滤泡状癌等恶性肿瘤时,手术切除是主要治疗手段。根据肿瘤大小和淋巴结转移情况,可能需行甲状腺全切或次全切除术,术后配合放射性碘治疗。未及时手术可能导致癌细胞扩散至周围组织。
2、甲状腺良性肿瘤
直径超过4cm的结节可能压迫气管、食管导致呼吸困难或吞咽困难,出现声音嘶哑等喉返神经压迫症状时需手术。对于生长迅速或超声提示恶性征象的结节,即便穿刺结果为良性,也建议手术切除以明确诊断。
3、甲状腺功能亢进
Graves病经抗甲状腺药物(甲巯咪唑片、丙硫氧嘧啶片)治疗12-18个月无效,或存在药物过敏、白细胞减少等禁忌症时,可考虑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妊娠期甲亢患者若药物控制不佳,需在孕中期进行手术干预。
发现甲状腺异常应及时到内分泌科或甲状腺外科就诊,通过超声、细针穿刺等检查明确诊断。术后患者需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根据情况补充左甲状腺素钠片。避免自行判断病情,所有治疗均应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