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房加名也没用

发布时间:2020-08-06 1113人阅读

结婚前全款买房房加名也不起作用吗?婚前房产再加你的名字.一定能够切分房地产了没有?近期一些网民特别关注一些房地产的问题,比如男性在婚前就买更好房,女性规定男性在房本再加姓名,以后去办结婚证变成合理合法的夫妇。那麼问题便是,在结婚前买更好的房,以后再加你的名字.,是不是就归属于夫妇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离婚之后能够分到房地产?法律法规是如何要求的?下边由法律快车我给你剖析。



一般人觉得结婚前本人购房且结清全款买房并获得房本,贷款无抵押等支配权缺陷,结婚前或结婚后再加直系亲属的姓名一般视作赠予,离异时能够切分。可是破产法有要求,婚前房产不容易因夫妻关系而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假如一方全额购房,并获得房本,那麼房屋即使财产。

此外要搞清楚一点,房本和房产登记薄是有差别的,房地产使用权的最大法律效力来源于房地产备案,房子的所有权仅有依规推行备案,才可以得到产权年限,也就是二者上的姓名假如不一致,最后是以不动产权上的为标准。就是我国法律法规房产推行备案规章制度,要求住宅产权年限利益归属于房本备案人全部。因此即使婚前房产证写了两人名字,今后离异时沒有直接证据证实在其中一方有掏钱,房本上写着你的名字.也于事无补。



法律规定是《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开设、变动、出让和解决,按照法律法规理应备案的,自记述于房产登记薄时产生法律效力。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资格证书是买受人具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实。不动产权属资格证书记述的事宜,理应与房产登记薄一致;记述不一致的,除有直接证据证实房产登记薄确定有不正确外,以房产登记薄为标准。



也有些人问,结婚前买的房屋,结婚后房屋的增值一部分与直系亲属是不是相关?实际上也和前边的大道理一样,如果是归属于夫妇一方的本人房地产,你是不可以分到房地产的,房屋增值的一部分与你是不相干。假如在不动产权证上备案了你的名字.,那麼就归属于夫妇相互的资产,就可以依据破产法的要求,夫妇对相互全部的资产,有公平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