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氨洛芬颗粒(司百得)的说明书

发布时间:2015-03-08 1853人阅读

神经系统出现紊乱等症状后,大家一定要尽快的前往正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如若拖延了治疗的最佳时机,该病是很难治愈的。目前采用药物治疗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方式,今天我们为您推荐一种叫做精氨洛芬颗粒(司百得)的药物,它对于神经系统方面的疾病拥有很好的治疗效果,下面来看看介绍吧。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精氨洛芬颗粒

商品名称:精氨洛芬颗粒(司百得)

【规格型号】0.4g*6包

【用法用量】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一次1包,一日3~4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

【不良反应】1.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 忌】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 7.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8.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 效 期】0 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760

【生产企业】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类别】本品为解热镇痛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药理作用】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巴氯酚、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本品与丙磺舒、苯磺唑酮合用时,布洛芬排泄延迟,丙磺舒、苯磺唑酮促进尿酸排泄作用降低。 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看完了上面对于精氨洛芬颗粒(司百得)的介绍,您是不是对于这种药物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了呢?神经功能疾病不是我们常说的精神病,它指的是神经受到外界干扰而失去应有的平衡调控能力,因此需要及时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