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的检查频率通常根据孕周进行调整,建议在孕早期每月一次、孕中期每两到三周一次、孕晚期每周一次。具体安排需结合孕妇健康状况及医生指导,存在妊娠高危因素者可能需增加检查次数。
1、孕早期检查
怀孕12周内需进行首次全面检查,包括超声确认宫内妊娠、血常规、尿常规及甲状腺功能等基础项目。此阶段还需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评估孕妇基础健康状况,排除宫外孕等异常情况。
2、孕中期检查
13-28周期间每2-4周检查一次,重点进行唐氏筛查、胎儿系统超声(大排畸)及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此阶段需监测血压、体重增长及胎心胎动,及时发现妊娠期高血压或胎儿发育异常等问题。
3、孕晚期检查
28周后需每周进行胎心监护,评估胎盘功能及胎儿宫内状况。36周起增加B超检查频率,监测羊水量及胎位变化,为分娩方式选择提供依据。临近预产期时需密切观察宫缩及宫颈成熟度。
孕妇应遵医嘱定期产检,出现阴道流血、腹痛、胎动异常等情况需立即就医。日常需注意均衡营养摄入,保持适度运动,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建议提前了解分娩相关知识,做好心理和物质准备,确保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