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一般不能吃,可能因药物成分改变引发失效或不良反应。药物过期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均无法保证,继续服用可能危害健康。
药物过期后有效成分可能降解或发生化学变化,导致药效降低甚至完全失效。例如抗生素类药品过期后无法有效杀灭病原体,可能延误治疗或促使耐药性产生。部分药物分解产物可能具有毒性,如过期阿司匹林可能分解产生刺激性更强的水杨酸。某些生物制剂如胰岛素、疫苗等对储存条件敏感,过期后蛋白质结构易发生变性。
液体制剂如糖浆、滴眼液等过期后更易滋生微生物,增加感染风险。特殊剂型的硝酸甘油片剂过期后可能无法缓解心绞痛发作,存在危及生命的风险。部分外用药膏过期后基质可能发生油水分离,影响药物吸收且易引发皮肤刺激。
建议定期检查家庭药箱的保质期,发现过期药物应及时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处理。服用任何药物前都应核对有效期,对于性状发生改变如变色、结块、浑浊的药品,即使未过期也应停止使用。若误服过期药物出现不适症状,需立即携带药品包装就医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