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母婴传播可发生于妊娠各个阶段,尤其在未规范治疗的情况下,病原体可能通过胎盘感染胎儿。该传播风险随着孕周增加而上升,但以妊娠早中期更为显著。
1、孕早期
妊娠12周前胎盘滋养层形成期,梅毒螺旋体即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此阶段若未治疗,可能导致流产、死胎或胎儿器官发育异常。孕早期筛查发现梅毒抗体阳性者,需立即启动青霉素治疗。
2、孕中期
妊娠13-28周期间胎儿各器官持续发育,梅毒螺旋体侵袭可引发胎儿肝脾肿大、骨骼异常等病变。此阶段规范使用苄星青霉素治疗仍可有效阻断传播,降低先天性梅毒发生率。
3、孕晚期
妊娠28周后胎儿感染风险持续存在,未治疗孕妇分娩活产儿中约40%-70%可能感染。但该阶段及时进行规范驱梅治疗,仍可使先天性梅毒发生率降至2%以下。
所有孕妇应在孕早期进行梅毒血清学筛查,确诊感染者需完成全程青霉素治疗并定期复查非螺旋体抗体滴度。分娩后需对新生儿进行血清学检测及预防性治疗,同时加强产后随访监测。规范的产前保健和药物治疗可显著降低母婴垂直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