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硼砂在中药配伍中有哪些禁忌

江一平 中医科 主任医师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三甲

硼砂在中药配伍中一般需避免与寒凉药同用、孕妇禁用、体虚者慎用、控制内服剂量、避免与生物碱类药物配伍以及注意外用浓度等禁忌。作为矿物类中药,其使用需严格遵循中医理论,以免引发不良反应。

1、避免与寒凉药同用

硼砂性质寒凉,若与黄连、黄芩等苦寒药物同时大量使用,可能加重寒邪内侵,导致脾胃虚寒,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此类配伍易损伤阳气,尤其不适合本就体寒的患者。

2、孕妇禁用

硼砂含四硼酸钠成分,可能透过胎盘屏障影响胎儿发育。中医认为其沉降之性较强,易扰动胎元,妊娠期妇女需绝对禁止内服或外用。

3、体虚者慎用

阳气不足、脾胃虚弱者使用硼砂后,可能加重畏寒肢冷、食欲不振等虚寒症状。这类人群即使存在热毒症状,也需在医生指导下减量或配伍温补药物使用。

4、控制内服剂量

硼砂具有一定毒性,2015版《中国药典》规定内服用量为1.5-3克。超量服用可能导致恶心呕吐、皮肤潮红等硼中毒反应,严重时可引发肾功能损害。

5、避免与生物碱类药物配伍

硼砂与乌头、附子等含生物碱的中药配伍时,可能产生沉淀反应,降低药效。这种配伍禁忌在中药“十八反”中虽未明确记载,但现代药理研究证实存在相互作用。

使用硼砂时应严格遵循医嘱,外用时需注意配制浓度,皮肤破损处避免高浓度使用。保存时应置于儿童无法接触处,防止误食。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用并就医,定期进行肝肾功能监测有助于安全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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