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残疾的标准通常根据较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和视野范围来判定,主要分为盲和低视力两类。不同级别的判定标准如下:
1、一级盲
较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20度。这类患者即使在配戴眼镜或接触镜后,仍无法看清较大物体,日常生活需依赖他人协助。
2、二级盲
较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为0.05及以上但低于0.1,可能合并视野缺损。此类患者可感知光线和物体轮廓,但无法正常阅读或识别细节。
3、一级低视力
较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为0.05及以上但低于0.1。患者在光线充足时可完成部分日常活动,但需借助放大设备或特殊照明。
4、二级低视力
较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为0.1及以上但低于0.3。这类人群在近距离工作中易出现视疲劳,需调整用眼距离或使用辅助工具。
视力残疾的认定需经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视力测试、视野检查和眼底评估。若自觉视力下降影响生活,建议尽早就医筛查病因,如白内障、青光眼等可干预疾病。日常需避免强光刺激,定期复查视力变化,遵医嘱进行视觉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