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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后应如何处理

王国文 急诊科 副主任医师

江西省人民医院 三甲

食物中毒后的处理方法一般包括停止进食、催吐、补液、药物治疗以及及时就医等。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中毒程度和症状表现进行选择,必要时需立即前往医院就诊。

1、停止进食

立即停止摄入可疑食物,避免继续加重胃肠道负担。若伴有呕吐、腹泻等症状,需暂时禁食4-6小时,待症状缓解后逐步恢复清淡饮食,如米汤、稀粥等流质食物。

2、催吐

在中毒1-2小时内且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可通过饮用温盐水或按压舌根等方式催吐。此方法有助于排出未完全吸收的毒素,但婴幼儿、昏迷患者及腐蚀性毒物中毒者禁止催吐,以免引起窒息或消化道损伤。

3、补液

呕吐腹泻易导致脱水,需少量多次补充水分。可饮用淡盐水或口服补液盐Ⅲ,每日补液量需达到2000-3000ml。若已出现皮肤弹性下降、尿量减少等脱水表现,需静脉输注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4、药物治疗

细菌性食物中毒可遵医嘱使用蒙脱石散止泻,诺氟沙星胶囊抗感染。腹痛明显者可用消旋山莨菪碱片解痉,益生菌制剂可调节肠道菌群。需注意止吐药不宜在中毒初期使用,以免影响毒素排出。

5、及时就医

若出现持续高热、血便、意识模糊、呼吸困难等症状,或孕妇、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中毒,需立即送医进行洗胃、导泻等处理。就医时需携带可疑食物样本或呕吐物供检测。

发生食物中毒后需密切观察24小时,记录呕吐物性状和排便次数。恢复期应避免辛辣、油腻食物,餐具需煮沸消毒。集体就餐出现3人以上中毒需立即报告卫生监管部门,夏季需特别注意冷藏隔夜食品,海产品需充分加热后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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