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眼底筛查是否有必要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对于存在早产、低出生体重或家族遗传性眼病等情况的婴儿,通常建议进行筛查;足月健康婴儿若未出现异常症状,可根据医生评估决定是否检查。
1、早产儿或低出生体重儿
早产儿尤其是胎龄小于34周或出生体重低于2000克的婴儿,视网膜血管发育不完善,发生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风险较高。此类婴儿出生后4-6周需在新生儿科进行首次眼底检查,必要时每2-4周复查直至血管发育成熟,可有效预防视网膜脱离等严重并发症。
2、存在家族遗传性眼病
父母或近亲属有先天性白内障、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青光眼等疾病史时,婴儿患遗传性眼病的概率增加5-10倍。通过广域数字化视网膜成像系统检查,能在出生后1个月内发现90%以上的先天性眼底异常,为早期干预创造时机。
3、出生后出现异常症状
若婴儿出现瞳孔区发白、异常光反射、持续流泪或畏光等症状,需在出生后2周内完成筛查。新生儿眼病筛查仪可在非接触状态下检测出先天性白内障、青光眼等疾病,避免错过3个月内的黄金治疗期。数据显示及时治疗的先天性白内障患儿术后视力达标率可达75%。
建议家长在新生儿出生后42天常规体检时咨询眼科医生,特别是存在高危因素的婴儿应于出生后1个月内完成首次筛查。日常注意观察婴儿追视反应,若发现眼睛不能跟随红色物体移动或出现异常外观,应及时就诊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