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伍禁忌通常包括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等,需严格遵循中医理论以避免不良反应。具体禁忌内容需在医生指导下应用,不可自行配药。
1、十八反
十八反是中药配伍中的经典禁忌,指特定药物相互配伍可能产生毒性或副作用。例如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藜芦反人参、丹参、玄参、沙参、细辛、芍药。此类药物同用可能减弱疗效或引发呕吐、腹痛等反应。
2、十九畏
十九畏指某些药物相互制约,降低药效或增强毒性。如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灵脂,官桂畏赤石脂。例如人参与五灵脂同用可能引起腹胀,需避免合用。
3、妊娠禁忌
孕妇需禁用或慎用部分中药,以免影响胎儿发育。禁用药包括麝香、水蛭、莪术等活血破血类,慎用药如桃仁、大黄、枳实等攻下理气类。临床需根据孕妇体质调整,如确需使用应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控制剂量。
日常使用中药时,应避免自行混合不同药材,尤其涉及毒性药材需谨慎。建议就诊中医科,经辨证后由医师开具规范处方,并定期复诊评估疗效及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