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可以少量食用经过充分加工的木薯,但需避免生食或未煮熟的木薯。木薯含有天然氰苷成分,若处理不当可能对健康产生潜在风险,建议在医生或营养师指导下食用。
木薯中的氰苷在未充分加热的情况下可能转化为氢氰酸,过量摄入可能干扰细胞呼吸功能。经过浸泡、去皮、高温蒸煮等加工后,大部分氰苷会被分解,此时少量食用通常不会对孕妇及胎儿造成明显影响。但孕妇代谢能力较普通人有所变化,建议单次食用量不超过50克,每周不超过2次。
若孕妇存在消化功能较弱、甲状腺功能异常或体质敏感等情况,应避免食用木薯。日常饮食应注意保持膳食多样性,优先选择营养价值更高的主食如糙米、全麦等。食用木薯后如出现恶心、头晕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及时就医咨询。孕期饮食安全需格外重视,建议定期进行产检时向产科医生咨询饮食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