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身体健康、无妊娠并发症的情况下,一般可在孕中期适度同房,但具体需根据个人体质和医生建议而定。
1、孕早期
怀孕前3个月胚胎着床不稳定,同房可能刺激子宫收缩,增加流产风险,因此建议尽量避免同房。此阶段孕妇可能出现孕吐、乏力等早孕反应,身体较为敏感。
2、孕中期
怀孕4-6个月时胎盘已形成,胎儿状态相对稳定,在孕妇无前置胎盘、宫颈机能不全等异常情况下,可选择温和的同房方式,注意避免压迫腹部。同房前后需注意清洁卫生,结束后观察有无腹痛、出血等异常。
3、孕晚期
怀孕7个月后子宫敏感性增高,同房可能诱发宫缩导致早产。尤其是胎位不正、羊水过多或存在妊娠高血压的孕妇,孕晚期需严格禁止同房,避免刺激宫颈引发胎膜早破。
孕妇同房前应咨询产科医生,确认无禁忌证。同房过程中如出现宫缩频繁、阴道流血、流水或胎动异常等情况,需立即停止并就医。有复发性流产史、宫颈环扎术后或胎盘位置异常的孕妇,整个孕期均需避免同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