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老人们总是愿意叮嘱儿孙们,“哎,菜趁热了吃”、“趁热喝汤胃里暖和”。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医学的进步,专家叮嘱我们“吃饭不可太烫口”。
这里,先为大家普及一个体温的常识。我们的体表温度大约在32℃左右,而人体的温度超过37.4℃低于38℃即为低温发热,达到38℃—39℃即为中温发热,39℃—41℃为高热,41℃以上为超高热。肝和脑的温度最高为38℃,而直肠温度在36.9℃—37.9℃。这样看来,人体各部分的温度即使略有时节气候条件的差异,也不会浮动太大。
如果服用过一些中药冲剂的人留心的话,可能会留意到医生一般会叮嘱用40℃的水冲服。再结合上面刚刚普及到的体温常识,我们不难想到,40℃是一个非常有益于我们健康的温度值。即使人体内温度最高的直肠,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超过37.9℃,也就不难想到,太热或者太冷的食物都与我们的身体不相适应。因此,专家也建议我们吃饭要注意温度,最好在40℃左右为宜。
那么,如果食用过烫的食物会对我们的身体产生哪些坏处呢?首先,经常吃一些高温的食物,比如麻辣烫、火锅等,都会破坏我们的食管黏膜以及口腔黏膜。反复破坏的黏膜脱落后形成假黏膜,即溃疡。年复一年长此以往,还会导致癌变。再者,伤害肠胃。过热的食物或饮料进入胃里,会破坏胃黏膜,最终导致慢性胃炎的发生。最后,很多人也许都没有想到过热的食物和饮料也会破坏牙釉质,影响牙齿的健康。
以上介绍了烫口食物的“三大罪状”,那么也许很多人都会有一个问题:怎样判断食物的温度不过于烫呢?
对于这个问题,最科学准确的测量方法是使用温度计。但是,毕竟我们一日三餐,饭菜种类多不说,经常拿温度计测量也颇不方便。专家就告诉我们一个更为简单直接的办法:感觉。
我们洗澡的时候使用的水温度大约在40℃多一些,这个水温,我们用手和身体的体表温度去感觉的话就是有一点点热,但更多的感觉是“温暖舒服”。那么食物的温度也是可以感觉出来的。超过口腔温度,人便会感觉到很不舒服,甚至有些情况下还会不小心“烫伤了舌头”。即使没有烫伤舌头,口腔“勉强”可以接受,这个食物的温度依旧是不利于健康的。因此,吃饭的时候感觉到食物的温度以“温暖”、“微热”“余温”为佳。
看了上面的文章,如果你还不知道这个常识或者你有家人朋友有这个吃烫口食物的习惯,为了大家的健康,那就赶快与他们分享吧!